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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度
年检验照公告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我局将于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2007年度内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年检、验照工作。
凡2007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自2008年3月1日起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材料,办理年检、验照手续。企业也可登录“天津红盾信息网”
www.tjhd.net 网站申报年检。逾期不办理的,将依法处理。
《2007年度内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年检、验照须知》将在“天津红盾信息网”和登记机关门前公示。 |